一、项目概括
为落实好《第七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总体方案》工作部署,结合第七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实际,特对“第七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展馆功能区活动策划运营以及观展服务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内容
1.根据组委会提出的具体要求,在总结分析历届慈展会的基础上,结合第七届慈展会主题及思路进行分析,形成展馆功能区活动策划运营及观展服务工作方案;
2.根据组委会审核后的展馆功能区活动策划运营工作方案,做好重要相关活动的策划运营工作,具体如下:
(1)互动沙龙统筹、策划、执行工作
① 协助组委会招募沙龙报名,并做好申报方资格初审工作;
② 根据组委会审核后的名单,制作《第七届慈展会沙龙排期表》,并做好通知等工作;
③ 展会3天现场2个沙龙区总体统筹、策划及执行工作。
(2)展场内洽谈区活动的统筹、策划、执行工作
① 展场内洽谈区“大家面对面”活动规划。包括拟邀嘉宾、活动形式等;
② 现场的统筹、策划及执行工作。做好排期、通知、主持、动员、宣传等。
(3)展场内体验区活动的统筹、策划、执行工作
① 3个展馆内所有体验区活动的策划、组织、安排;
② 现场的统筹及执行工作。做好宣传、互动、组织、引导、安全等工作。
3.根据组委会审核通过后的观展服务工作方案,做好观展服务工作
(1) 多渠道组织、动员观众参观展会;
(2) 根据观众不同的观展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观展引导、讲解等服务;
(3) 策划不少于3条特色观众观展路线,提供现场个性化参观服务。
4.做好展馆功能区内以及观展服务工作中参与活动单位缺位、观众不足等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理,配合组委会做好相关事项安排
5.协助组委会做好其他展务工作。
三、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0日。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为49.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四、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组织登记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现场书面递交投标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8月27日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三)报名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402室。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22314863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具体包括:
1.投标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未授权可不提供)
4.投标单位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如无认证可不提供)
5.投标单位同类项目经验情况(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验收合格等扫描件,如无经验可不提供)
6.投标单位获奖情况(提供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如无获奖可不提供)
7.投标预算清单
8.项目实施方案
9.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项目团队成员信息(如社保证明、相关证书、工作经验等证明材料)
10.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8月27日17点前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402室。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八、重要提示
1.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通知采购人(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3.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官网(http://www.cncf.org.cn/),在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官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4.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第七届中国慈展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第七届中国慈展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