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草根慈善组织参展补贴发放方案
发表日期:2020-11-26 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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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草根慈善组织参展补贴发放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鼓励草根慈善组织参展,自首届开始慈展会每年为草根慈善组织提供总额不超过80万元的参展补贴。根据《第八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相关工作经费项目委托合同》约定,结合该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本届展会参展机构实际情况,我中心拟制《第八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草根慈善组织参展补贴发放方案》,相关内容如下:

二、参展补贴发放对象及原则

1.本届慈展会参展补贴主要发放对象:一是第八届慈展会线上众筹扶贫项目的执行机构;二是来自贫困地区的社会组织参展方;三是第八届慈展会区域和主题领域合作机构(社会组织);四是老少边穷及其他地区社会组织参展方等。

2.参展方须于参展报名时已申请参展补贴,并于展会现场准时报到且参展表现良好;

3.单独申请特装搭建的参展方,考虑到展会已为其提供一定面积的免费场地,故不在参展补贴发放范围之内。

三、参展补贴发放标准

根据第八届慈展会总体方案有关精神,参考往届补贴发放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参展补贴发放对象的区别设定不同的发放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向第八届慈展会线上众筹扶贫项目的执行方发放非定向补贴,补贴金额将依据其线上众筹总额设定不同标准:

1)截止至9月3024时,项目公众筹款金额大于等于50万的机构,补贴金额30000元;

2)截止至9月3024时,项目公众筹款金额在20万到50万之间(含20万)的机构,补贴金额25000元;

3截止至9月3024时,项目公众筹款金额在10万到20万之间(含10万)的机构,补贴金额20000元;

4截止至9月3024时,项目公众筹款金额在5万到10万之间(含5万)的机构,补贴金额15000元;

5截止至9月3024时,项目公众筹款金额在1万到5万之间(含1万)的机构,补贴金额8000元;

6截止至9月3024时,项目公众筹款金额低于1万元的机构,补贴金额3000元;

(备注:单个机构发起多个项目,按多个项目公众筹款总额计算)

2.向本届慈展会来自于52个国务院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地区的社会组织参展方发放参展补贴,补贴金额为每家10000元;来自于其他贫困地区(原属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地区)的社会组织参展方发放补贴,补贴金额为每家6000元;

3.向本届慈展会区域和主题领域合作机构(社会组织)发放补贴,每家5000元,每个参展方补贴金额均相同;

4.向其他申请补贴的社会组织参展方发放补贴,补贴金额按地理区位划分为不同标准,同等条件下,慈展会区域和主题领域合作机构推荐的参展方可优先获得补贴资格;

6.参展补贴不重复发放,对符合要求的参展方按其可获得补贴的最高类别进行发放;

7.如参展方提供有效票据金额小于参展补贴金额时,则以其实际所能提供的有效票据金额予以发放补贴。

8.如有符合发放条件的参展机构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指定材料和有效票据的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补贴资格,其补贴资格将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顺延至其他符合要求的参展方。

综合以上参展补贴发放对象和标准以及本届慈展会参展补贴申请情况,本届慈展会参展补贴主要分为以下A、B、C、D四类,具体如下:

类别

参展补贴发放对象

金额上限(元/家)

A类

第八届慈展会线上众筹扶贫项目执行机构

3000-30000不等(详见具体发放标准)

B类

原属52个国务院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地区的社会组织参展方

10000

其他贫困地区(原属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地区)的社会组织参展方

6000

C类

第八届慈展会区域和主题领域合作机构(社会组织)

5000

 

 

 

D类

 

西北、东北及部分华北地区(新疆、甘肃、宁夏、陕西、黑龙江、辽宁、内蒙古等)的社会组织

 

3000

部分华北、西南、华中、华东及华南地区(山东、山西、河南、四川、重庆、云南、广西、湖北、江西、安徽、湖南、福建、海南等)的社会组织

 

2000

四、工作流程

1)展会结束后,根据第八届中国慈展会草根组织参展补贴发放方案的原则和标准,由深圳市中国慈展会发展中心结合参展补贴申报实际情况,对第八届中国慈展会参展补贴申报名单进行初审。

2)深圳市民政局对第八届中国慈展会草根组织参展补贴发放名单终审通过后,将通过中国慈展会官方网站对外进行公示。

3)由深圳市中国慈展会发展中心安排相关人员向符合参展补贴发放方案的机构进行邮件和短信通知。

4)获得参展补贴的机构需于12月6日前提交相关资料证明文件(机构信息、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等额税务发票);如参展方未能在限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文件,或相关资料证明文件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参展补贴领取资格。

4)参展方提交的合规资料和票据,经审核合格后,由深圳市民政局通过对公银行转账方式向获取补贴的参展方拨付对应款项。

五、所需资料

(一)所需寄送清单

单位全称

(须加盖单位公章)


所在展馆

□脱贫攻坚成果馆1号馆

□美好生活体验馆5号馆

□消费扶贫产品馆6号馆

账户类型

对公账户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

账号


负责人


联系

方式


联系地址

(具体到省市区街道)


获得补贴金额(元)


寄送票据总金额(元)


参展补贴

所属类别

□A类   □B类   □C类  □D类

(二)提交资料的具体要求

1.参展补贴寄送资料

1)已注册单位需提交的资料包括票据和寄送清单。

2)非注册单位需提交的资料需包括票据、寄送清单、加盖组织(或推荐单位)公章的代收补贴证明文件原件 (参展补贴统一汇款至对公账户)。

3)票据类型: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行政事业单位、社团往来结算凭证、机打发票等(注:不接收个人的餐饮住宿等发票)。

发票抬头:深圳市民政局

纳税人识别号:11440300007542195T

银行账号:7442210182600018019

开户行信息:中信银行笋岗支行

电话:0755-25628785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明细或备注内容:第八届慈展会参展补贴)

2.票据粘贴要求

1)将原始票据粘贴在A4 纸上(横向);

2)A4纸的四边各留两公分空白,不要顶边粘贴;

3)原始票据的金额应清晰可辨;

4)粘贴票据时,注意整张票据粘贴的美观整洁;

5)参展方需要在A4 的右上角空白处写明参展组织机构名称和本张A4的票据总金额。

注:1.请在收到12月6将以上所需资料寄送至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14楼1402,展务部收,电话0755-22314863。

2.寄送清单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未加盖公章可能取消其补贴资格。

3.实际补贴金额以寄送的有效票据总金额为准(不接收个人的餐饮住宿等发票),当寄送的票据总金额高于其获得的补贴金额时,以其所获补贴标准额度予以发放补贴。

4.本项目由福彩公益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