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5条!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
发表日期:2022-07-25 17:06:01

1、1990年1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时任福州市委书记时,在福州市残联会议上说,“残疾人事业是春天的事业,是一个浩繁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各方面力量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2、2002年8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时任福建省长,在福建省慈善总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强调,要通过组织慈善活动,动员社会力量,筹集社会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社会救助,协助政府发展慈善公益事业,更好地推进社会保障化,维护社会的稳定。“要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同时,普及慈善意识,传播慈善文化,弘扬优良传统美德,通过广泛开展慈善活动,聚集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推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准的提高。”

3、2006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慈善大会上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慈善事业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进一步研究制定和完善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激发公众慈善捐赠的积极性。各类慈善组织要抓住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开发慈善资源,拓展服务领域。

4、2007年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栏目中发表了题为《在慈善中积累道德》一文。他指出,树立慈善意识、参与慈善活动、发展慈善事业,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各类组织和各界人士积极加入到这一爱心事业中来,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我们的社会一定会更加文明、更加和谐。”

5、2007年5月9日,在华东师范大学调研时,习近平总书记非常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特意来到学校的慈善爱心屋,了解慈善爱心屋的运作模式,与学生志愿者亲切交谈,并以个人名义捐款400元。他肯定了这一慈善助学和帮困育人的模式,认为这体现了大学的大爱精神和人文底色,勉励大家将爱心播种在更多人的心中。

6、2014年5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中指出,中华民族历来是爱好和平的民族。中华文化崇尚和谐,中国“和”文化源远流长,蕴涵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协和万邦的国际观、和而不同的社会观、人心和善的道德观。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中,中华民族一直追求和传承着和平、和睦、和谐的坚定理念。以和为贵,与人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理念在中国代代相传,深深植根于中国人的精神中,深深体现在中国人的行为上。

7、2014年5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时指出:“助残先进以及他们所代表的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社会各界人士,也堪称楷模,引领社会风气。‘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大爱无疆、仁者爱人。这种舍己为人、乐善好施的高尚品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具体体现。”

8、2015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减贫发展高层论坛发表演讲,在讲话中,习近平语重心长地说:“25年前,我在中国福建省宁德地区工作,我记住了中国古人的一句话:‘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至今,这句话依然在我心中”。习近平还表示,“仁义忠信,乐善不倦。中国人民历来重友谊、负责任、讲信义,中华文化历来具有扶贫济困、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

9、2015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守望相助、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研究借鉴其他国家成功做法,创新我国慈善事业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事业,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

10、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民营企业要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11、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开启了中国依法行善、依法治善的新时代。

12、2016年5月27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保证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要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发挥有关社会组织作用,发展为老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

13、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太原主持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时,要求对因病致贫群众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打赢脱贫攻坚战,慈善力量大有可为。

14、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强调,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 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

15、2018年7月3日-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增强党对各类各级社会组织的引导。

16、2019年1月17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朝阳里社区,走进社区志愿服务展馆。为社区志愿者们点赞,称赞他们是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前行者、引领者。强调,志愿者事业要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同行。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广大志愿者奉献爱心的重要渠道。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志愿服务搭建更多平台,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17、2019年7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志愿服务充分彰显了理想信念、爱心善意和责任担当。

18、2019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19、2019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寄语希望工程。他指出,希望工程在助力脱贫攻坚、促进教育发展、服务青少年成长、引领社会风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强调,让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所系。进入新时代,共青团要把希望工程这项事业办得更好,努力为青少年提供新助力、播种新希望。全党全社会要继续关注和支持希望工程,让广大青少年都能充分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2020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要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21、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22、2021年2月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要高效运转,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让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及时得到落实。

23、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坚持弘扬和衷共济、团结互助美德,营造全社会扶危济困的浓厚氛围。我们推动全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守望相助、和衷共济、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引导社会各界关爱贫困群众、关心减贫事业、投身脱贫行动。我们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创新社会帮扶方式,形成了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的社会帮扶格局。

24、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强调,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25、2022年5月31日, 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成立40周年,总书记在贺信中指出,40年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继承发扬宋庆龄先生的崇高精神,在增进国际友好、拓展海峡两岸暨港澳交流、发展青少年事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秉承宋庆龄先生“永远和党在一起”的信念,践行“和平·统一·未来”宗旨,把握时代主题,发挥特色优势,深化对外民间友好合作,致力于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助力青少年成长成才,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为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